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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钱且爱钱的祝枝山没被考倒,用真爱驱使出了银票烧牛肉的“奇观

文 | 张十巴仙

物有所用,方得其所。

每样东西通常会有其特定的用法,例如书是拿来看的,钱是拿来花的。若无缘参与“本职工作”,这样东西是会怀“材”不遇的。

有时候,某样东西还会去“兼职”,即探索特定用法外的另类用法。

当初,我看到有人将奔驰车标拆下来当饭盒时,真是忍俊不禁,暗自叫绝。

由此,我本能地联想:还有什么东西会有有趣的另类用法呢?

书用来垫桌脚——司空见惯,倒不如拿来糊墙有新意。

头盔用来盛水喝——不太意外,当煮饭锅倒算得上新奇。

平底锅用来打人——已是众所周知的老梗了。

大家喜欢寻找新鲜感。知道不曾知道的事物,会有新鲜感;重遇快遗忘的事物,也会有新鲜感。

从过往影视资料中找出有趣的另类用法,其新鲜感不亚于时鲜的素材,还有图有真相呢。将这些另类用法找出做成专题,就叫作“影海钩沉,妙挖赋新”。

我爱看武侠剧,就从武侠剧开始寻找吧。

黄日华版《天龙八部》中,阿紫为了躲避星宿派同门的追赶,将神木王鼎暂藏于某酒店的桌底下。当她摆脱追赶后,回酒店想拿回神木王鼎。意外和可气的是,这个练功神器神木王鼎竟被店小二们当成了香炉用,堪称虎落平阳被犬欺。

神木王鼎虽长得像香炉,但在天龙宇宙里的特定功能是用来练化功大法的。武学门外汉将其用作香炉,犹如把凤凰当成鸡,相当不识货。

在古代,鼎当过烹饪或盛肉的器具,也当过祭祀神灵的礼器,后渐沦落到作香炉之用。世间竟还有一种鼎式香炉的东西,还让不让人搞清鼎与香炉的区别了?

南宋诗人范成大写过一首《古鼎作香炉》的诗来叹息鼎的没落:

云雷萦带古文章,子子孙孙永奉常。

辛苦勒铭成底事?如今流落管烧香。

可见,亦处于宋朝的《天龙八部》社会里,把鼎用作香炉的行为并不算前卫。不过,把练功用的、小小的神木王鼎当做小香炉,算得上新搭配,颇为搞笑。

说完了香炉,再就近说说香烛,恰好也跟这版《天龙八部》有关。

话说萧峰在俘虏耶律洪基后,见其是条汉子,便打算放了他。两人惺惺相惜,意气相投,便提出结为异姓兄弟。

结义有香烛则仪式感更强,但两人在野外并未携带香烛。萧峰机智地取了三支箭,用箭尾与树摩擦生火,点燃了箭尾羽毛,再将箭头插入土中,以此充当香烛。

箭尾点火不就是冲天的运载火箭么?不一定哦,这次却是头朝地的“火箭”。见此情景,我强迫症发作,想提醒他俩结拜要快,不然这“火箭”一会儿就熄火了。

“火箭”当香烛的用法确实特别,且不易想到。撮土为香这种“古传秘法”都只是有形无火,比箭尾点火差了点灵魂。

剧中萧峰点燃箭尾靠摩擦生火,方式浪漫,手法帅气,只是可行性存疑。当然,武侠剧里就别太拘泥于物化原理了。

前面把神木王鼎当香炉用是该剧的原创桥段,而这里萧峰用箭当香烛的情节是有金庸原著支持的:

两人当下将三枝长箭插在地下,点燃箭尾羽毛,作为香烛,向天拜了八拜,结为兄弟。

原著没交代火从何来,但请注意,其中安排香烛的顺序与剧中是相反的——两人是先将箭插在地上,再点燃箭尾,根本无法像剧中那般跟直立的树摩擦生火。靠谱的推断是,两人是踏踏实实地用打火石或火折子点燃插在地上的箭的尾部羽毛。

翻拍《天龙八部》基本绕不过“箭作香烛、义结金兰”这一原著情节,但导演会有自己的改编。改编也看程度,胡军版《天龙八部》中连箭都没用上。两人是用长枪点火来做香烛。火是用碰撞起火,支持火燃烧的是长枪上的黄缨。在这里,碰撞起火和摩擦起火一样不可思议。

胡军版《天龙八部》似乎真的不爱用箭。乔峰后来自杀时都没随原著用箭,而是改用了一把刀,意境似差得不止一点点。

要说胡军版和黄日华版哪个更忠于原著,可说是互有胜负。这不,胡军版拍出了一例原著的另类用法,而黄日华版却没拍。

原著中有这么一段:

说着从盘中抓起一大块煮得香喷喷的红烧牛肉,便往左脚的皮靴上擦去。靴帮上本来溅满了泥浆,这么一擦,半边靴帮上泥浆去尽,牛肉的油脂涂将上去,登时光可鉴人。

性格刁蛮的阿紫在酒店为引乔峰注意,故意对酒保说牛肉是臭的,还一言不合用牛肉去擦靴子,真是暴殄天物。与原著略有出入的是,这版阿紫的靴子没带泥浆,牛肉擦过后靴子并未发亮。

牛肉被用来擦鞋,这牛肉算是被欺负得一塌糊涂了,我得替它挽回名声。

TVB剧《金装四大才子》中,江南四大才子之一的祝枝山想追回女友石榴姐,遭到石榴姐的考验——她想吃用银票煮的牛肉。

有钱且爱钱的祝枝山没被考倒,用真爱驱使出了银票烧牛肉的“奇观”。不止如此,他还烧上了比银票更值钱的房契和铺契。你以为是烧冥钱啊?这可是烧阳间通行的真钱啊。

有钱就是任性,有钱能使肉擦鞋,有钱能使钱烧肉。银票煮牛肉,待遇奇高,替牛肉家族增光了,也足以一雪牛肉兄弟擦鞋的前耻。这锅牛肉的潜台词大概是:“我何德何能,承蒙厚爱,三生有幸。”

如此烧钱终于使石榴姐回心转意。她及时阻止了祝枝山继续烧钱,不然嫁给祝枝山后就得吃土了。

另一位江南四大才子唐伯虎发明的另类用法也别具一格,但他不是与烧银票的祝枝山同片的唐伯虎。

电影《唐伯虎点秋香》中,唐伯虎拿起毛笔,蘸上墨汁,一副要写字的架势。然而,镜头一转,原来他用毛笔是去涂抹烧烤架上的鸡翅。

书法家王羲之写字入神,曾不慎将馒头蘸着墨吃。书法家唐伯虎由喜剧之王周星驰扮演,肯定不会那么敬业。他用毛笔蘸的是如假包换的酱油,绝不是墨,哈哈。

明朝没有专用的烧烤刷,唐伯虎真用毛笔代替也没啥毛病,只要是新的、干净的毛笔就行。

一路说着,竟连续说了几次吃方面的另类用法,索性就再来一例。

TVB剧《寻秦记》中,项少龙、乌廷芳和连晋在饭店吃饭。店里给的餐具是一个舀饭的柶和一把切肉的小刀。

Δ 这个是用角做的柶

项少龙乃从香港穿越回战国的现代人,看不惯乌廷芳和连晋用手吃饭。他见这个柶是用竹子做的,便突发奇想,用切肉刀将这个“竹柶”削成了一把竹叉。竹叉做成后,刀叉兼备,项少龙便可在战国重温吃西餐的感觉了。切肉刀削竹子,“竹柶”变餐叉,可谓另类。

别以为用叉吃饭是老外的专利,餐叉早在战国时的中国就已流行,只是后来被淘汰了。这么说来,项少龙在战国时期用刀叉吃饭未必算稀奇。

Δ 出土的战国时代的餐叉

战国时期也不是不用筷子。那时的筷子叫箸或梜,只用于来吃羹里头的菜,并不用来吃饭。《礼记•曲礼》上记载:“羹之有菜者用梜,其无菜者不用梜。”

大家可能不太信任港剧的历史细节严谨性,但《寻秦记》里提到了筷子的正确用处:箸只是用来分菜的,吃饭是不用箸的。

战国时代到底是怎么吃饭的,今人都没见过,只能靠文献提及和考古佐证。项少龙削制竹叉那一幕,或许是因为筷子和餐叉恰巧都没出现在饭桌上。

我从影海里钩沉出一系列另类用法,却不小心掉了个书袋,不过没掉进影海,而是掉在这篇文章里。若简单粗暴地列举这些另类用法,那是输送快餐文化;适当地替这些另类用法配上些文化背景,才显得有内涵。

各位读者朋友,你们肯定也见过某些东西的另类用法,总结起来会挺有趣的。

注:本文首发于本人微信公众号“拉阔时光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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